高低溫沖擊試驗箱確實是溫度變化試驗的一種,其實最早在1954版的測試要求中,試驗Na:快速溫度變化是兩箱法,也間接指向了兩箱式的冷熱沖擊箱。1960版雖然進行了更新,但只是將轉換時間縮減,從5min變成了2~3min;然后在1969版中又將兩箱法中的30min試驗持續(xù)時間加到了3h,而且選取較高和較低溫度代替試驗A和試驗B的強迫限制,試驗Nb(一箱法)Nc(兩水槽法);1974年更新的版本中只是增加了某些箱子的要求,并且包括了散熱試驗樣品的試驗。然后在第五版,也就是1984年更新的版本中,將試驗Na的轉換時間規(guī)定的更精確了,而且有較長的暴露時間。Nb則規(guī)定了溫度變化速率,同樣給出了較長的暴露時間。試驗Nc是快速溫度變化兩液槽法,雖然等同于以前的試驗Nc,但試驗時不再限制用水量,并且更精確的規(guī)定了持續(xù)時間參數(shù)。
在GB/T2423.22中有一段是描述試驗箱的,講備有兩臺試驗條,一臺低溫箱,一臺高溫箱,兩箱放置位置應能使試驗樣品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從一個箱轉移到另一個箱內,轉換的方法可以是手動也可以是自動。而在轉換時間的描述中提到,對一嚴酷條件下的小試驗樣品,可規(guī)定轉換時間小于10s。這樣的一個急劇溫變,普通的高低溫箱是無法完成的,而高低溫沖擊試驗箱卻“手到擒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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